近来,我市新建的部分楼盘已开始交付使用。11月2日,从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获悉,我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于近日下发了《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通知》,市民在入住时,若未有接收到建筑企业提供的附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拒绝入住。
据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新下发的《通知》规定,市民在入住过程中,应首先查看工程现场入口处公示的竣工验收备案情况,并拨打质监站备案查询:(工作时间),了解自己购买住房的备案情况。随后,还要查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内部应有涉及地面、墙面、顶棚、门窗、栏杆、护栏和防水工程质量,室内主要空间尺寸,给水排水系统、室内电气工程、建筑节能和采暖工程质量等检测结果。该表格中,还应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以及相应法人单位公章。全部齐全并附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后,才可视为竣工验收,可以入住。
如果在入住过程中发现开发建设单位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或不完备,住宅产权人应拒绝进户,并拨打12345或进行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据了解,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质监站下发上述通知,旨在希望市民通过以合法进户的方式,配合监管部门把好避免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的关口。
(:臧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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